詐騙集團的電話要小心求證,國稅局的補稅公文也是一樣。不同的是,詐騙集團可能會有警察及時阻止你匯款,但當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時,許多人通常選擇直接付錢了事。然而,這起真實案例提醒我們,無論是詐騙還是補稅,都應該冷靜求證,以免不必要的損失。
楊君的補稅悲劇
楊君在民國91年購入一間店面,並於106年以1億2千萬賣出。然而,他沒有在107年申報財產交易所得,因此在107年底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,要求補繳260多萬元的財產交易所得稅。
為了遵守規定,楊君補繳了40多萬元的稅金,一切看似正常。但事情並未結束,最近他又收到國稅局來文,要求核實補稅,並提供91年購入時的成本資料。楊君察覺不對勁,趕緊與專業人士聯繫,經過計算後發現以下問題:
一. 國稅局申報年度搞錯了
依照規定,這筆交易的入帳時間應為107年,因此應該在108年5月申報,而非107年。國稅局的通知時間錯誤,導致楊君被提前追繳。
二. 財產交易所得計算錯誤,導致多繳68萬稅金
根據財政部規定計算,楊君應繳的財產交易所得應為164萬5千元,而非國稅局計算的260多萬。此外,由於106年楊君的所得較高,跨入了更高的稅率級距,導致被多課了68萬多元的稅金。
三. 超過申復期限,無法追回多繳的稅款
針對國稅局的補稅核定,如果有異議,應在收到通知後30天內提出。但楊君沒有及時申復,導致超過期限,這筆被多收的稅款就像滾滾黃河,一去不復返。
四. 重要提醒
- 財產交易所得是國稅局重點稽查項目,若有出售房地計畫,請先確認財產交易所得的計算方式,找真正專業的人士諮詢,避免道聽塗說。
- 收到國稅局的補稅公文,請先冷靜求證,如果不清楚內容,務必撥打公文上的承辦人電話確認,不要貿然繳納。
- 如對稅額有異議,務必在期限內提出申復,只有提出異議,才有可能追回不應繳納的稅款。
稅務問題雖然複雜,但絕不能掉以輕心,避免不必要的損失!

